各大赛事

微电影--跨界沟通对话交流(活动时间:0000-00-00 – 0000-00-00)

赛事介绍

        2020年11月24号,由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主办,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办,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全国法制与廉政文化教育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所作为支持单位,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学会、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法学会作为协办单位的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的终评评审,并且担任评委会主席。

        法治微电影展的举办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微电影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征集的主题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传承弘扬;反映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成果,以及法律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重要保障与支撑作用;反映中国法律法学界和普法司法领域昂扬向上的主流正气、核心价值和先进典范;反映中外法治的交流互鉴和合作成果,向世界展现和提供“中国之治”的法治精神、法治模式和法治方案。         

        显然,这是一次跨界的微电影活动,因此评审专家就有包括公检法的相关专家、资深人士,负责法律上的把关即不能出现任何法律上的硬伤。令笔者感到有点意外的是,法律界的评审委员除了在法律层面把关之外,还特别重视人物塑造、故事叙事、镜头语言、艺术风格等等。本来笔者以为可能会有北京激烈的争论和博弈,像笔者这样的所谓艺术界的专业人士会强调审美,强调艺术呈现和艺术表达,强调镜头语言和表现力。一句话,不管什么样的电影都应该首先是电影;同样,不管什么样的微电影也必须首先是微电影,不能随随便便把电影、微电影当成“拉大旗作虎皮”的工具。

        事实上,像法治微电影这样的活动比较容易陷入“题材决定论”,比较容易忽视“艺术性”。众所周知,“题材决定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非常流行;经过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和艺术启蒙也已经被彻底扬弃,但最近貌似有“死灰复燃”的苗头。历史的经验,真的值得注意。   
       
        跨界尤其是跨界对话经过某种博弈总会产生张力,产生新思维新思想,有益于跨界的双方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笔者通过这次法治微电影评选活动也意识到,很多问题都是因为不对话不沟通而不断产生误解误区甚至对抗,陷入一种各自自说自话、自娱自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

        其实,只要是能够坐下来一起聊聊天,原来的很多的“墙”都是人为造成的,很多“鸡同鸭讲”的沟通上的障碍是可以破除的,关键在于对话,沟通,交流,在坚持己见的时候也考虑别人的感受。

        所谓共情,就是要顾及别人的感受。重要的话还是要说三遍,沟通对话交流也是硬道理,尤其是跨界沟通对话交流!

        中国文联电影艺术中心
主任饶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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